鄂尔多斯市永恒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世光 | 注册资本:33243.843137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02767866651T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格舍壕村鄂尔多斯市永恒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生产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10-22
股东出资纠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
2024-10-08
(2024)内0602民初7732号
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永恒华矿业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永恒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3
2023-09-22
(2023)粤0118民初12220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鄂尔多斯市永恒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4
2023-01-11
(2021)京03民初702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鄂尔多斯市裕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泰利达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周**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07-28
(2021)内06民初112号
担保物权确认纠纷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永恒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7-28
担保物权确认纠纷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永恒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7-12
(2021)内06民初112号
担保物权确认纠纷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永恒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7-12
担保物权确认纠纷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永恒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2-06-23
(2021)京03民初702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鄂尔多斯市裕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泰利达煤炭集团有限公司,中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周**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2-06-20
(2021)内06民初112号
担保物权确认纠纷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永恒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8-25
股东出资纠纷
大同市岳泰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永恒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北京瑞琪克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煤科工(北京)矿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1-04
2025-11-25
(2025)内06执229号之二十九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某运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74937720.53元
执行案件
2
2026-01-04
2025-11-25
(2025)内06执229号之二十九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74937720.53元
执行案件
3
2026-01-04
2025-11-25
(2025)内06执229号之三十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74937720.53元
执行案件
4
2026-01-04
2025-11-25
(2025)内06执229号之二十八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7530415.70元
执行案件
5
2026-01-04
2025-11-25
(2025)内06执229号之二十五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7530415.70元
执行案件
6
2026-01-04
2025-11-25
(2025)内06执229号之二十四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67407304.83元
执行案件
7
2026-01-03
2025-11-25
(2025)内06执229号之二十六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7530415.70元
执行案件
8
2026-01-03
2025-11-25
(2025)内06执229号之二十一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内蒙古泰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74937720.53元
执行案件
9
2026-01-03
2025-11-25
(2025)内06执229号之二十一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74937720.53元
执行案件
10
2026-01-03
2025-11-25
(2025)内06执229号之二十五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7530415.7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蒙(东)应急罚〔2026〕057号
首采区采场+1450m台阶高度为15m。
违反了《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依据《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罚款(¥12,000.00)。
120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6-08-28
2
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2号
2024年3月6日,我大队对位于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格舍壕村的鄂尔多斯市永恒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世光)进行检查时,发现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办公区南侧、矿工生活区缺少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消防水泵房缺少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消防水泵房防火门缺少闭门器);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现场照片以及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鄂尔多斯市永恒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地址: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格舍壕村,法定代表人:赵世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767866651T。现查明 2024年3月6日,我大队对位于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格舍壕村的鄂尔多斯市永恒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世光)进行检查时,发现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办公区南侧、矿工生活区缺少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消防水泵房缺少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消防水泵房防火门缺少闭门器);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现场照片以及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鄂尔多斯市永恒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纳至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瑞支行,账号:8670341010000000000516709,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区万融集团底商;或在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线下扫码收费系统扫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东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95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消防大队
2024-03-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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