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吉泰瑞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严冬祥 |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60749107871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九号490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仑市监处罚〔2026〕418号
经查明,柴桥街道某小区15#楼【L34】的电梯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设备代码为31103302062015060030,设备识别码为BT225031,使用单位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维保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了当事人与使用单位的权利义务。2025年9月3日,维保人员李某某、程某某在对上述电梯维保过程中发现电梯包覆带出现横向裂纹,通过内部APP向保险公司申请更换,保险公司拒绝该配件更换要求。2025年12月3日,某检测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对上述电梯进行了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显示包覆带正常。后续因包覆带裂纹加剧,导致包覆带检测装置启动警报,为不影响住户出行,2026年5月4日在维保过程中,维保人员短接检测装置,致其不再发出警报,但在维保记录中的轿顶项目(包含包覆带检查)检查情况填写为正常,未记录横向裂纹情况。
另查明,当事人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某家园项目电梯配件更换保险合同》,约定由当事人为某家园合计86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每月维保2次,合同总价为309600元,折合单次电梯保养费为150元,合同期限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案发前最近一次维保时间为2026年5月4日,因此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所得合计150元。
2026年5月23日当事人更换了上述电梯包覆带,恢复了检测装置,于当日整改完成。
经查询,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智平台执法办案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当事人近2年因相同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六条第一款“电梯的维保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等四类,各类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要求分别见附件A至附件D。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附件A表A-1“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属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50元;2、处罚款10000元。共计罚没款10150元。
1000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0
2
舟新市监处罚﹝2024﹞70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月9日,被处罚人宁波吉泰瑞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定海区长峙东路浙江海洋大学北侧约200米的红楠海苑小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六条第一款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附件A表A-1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对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60元;2、罚款65000元;共计罚没款6526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六条第一款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附件A表A-1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对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60元;2、罚款65000元;共计罚没款65260元。
65000.00元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
2024-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