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阳光蔬菜水果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70124MAC5XEL809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街道文昌社区南门路4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阴市监处罚〔2025〕64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芹菜(销售日期2024年10月22日)在监督抽检中,经梅里埃检测技术(青岛)有限公司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当事人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当事人共购进20斤,购进价格1.5元/斤,售价1.8元/斤,货值金额36元,违法所得6元。本案中的芹菜不可追溯。
当事人经营的大葱(购进日期2024年9月8日)在监督抽检中,经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当事人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当事人共购进19.5斤,购进价格3.4元/斤,售价每斤3.5元/斤,货值金额68.25元,违法所得1.95元。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进货时留存进货单据。可以确定供货商及进货渠道,本案中的大葱可追溯。
1、罚款3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95元。罚没款合计3007.95元。
3000.00元
平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