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娜蜜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圣林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HNB680G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仙桃市郑场镇轻纺南路3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74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4月1日从上海青麦格商贸有限公司的公司以39.8元/盒的价格一共进购了“BONNEHEURE 伯纳赫胶原牡丹修护抗皱赋活面膜”30盒,共花费1194元,随后当事人自主将上述面膜上架于当事人开设在快手、抖音两个综合零售电商平台的店名为:“娜蜜欧美妆专营店”“娜蜜欧美妆企业店”的网络店铺上。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第五条内容为:“化妆品应当根据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所列的功效类别选择对应序号,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经查询附件: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中附表:1.功效宣称分类目录可知,舒缓(序号17)为化妆品的功效宣称之一,该BONNEHEURE 伯纳赫胶原牡丹修护抗皱赋活面膜(伯纳赫胶原牡丹修护抗皱赋活面膜 鲁G妆网备字2023003413)并未取得“舒缓”的功效宣称的备案;当事人在快手、抖音两个综合零售电商平台上所销售的上述面膜产品的关于功效宣传时,抖音平台以“功效 紧致补水保湿舒缓修护”字样进行描述。快手平台以“功效:舒缓修护,补水保湿提拉紧致。”字样进行描述,当事人自述其个人对“舒缓17”和“修护08”两个功效宣称的概念理解混淆,所以在勾选商品功效时将“舒缓”功效一并勾选并上架。
当事人在快手、抖音两个综合零售电商平台销售的“BONNEHEURE 伯纳赫胶原牡丹修护抗皱赋活面膜”销售情况具体为:快手平台销售数量为1笔,也就是投诉人购买的一笔,该笔订单消费者只买了1盒上述面膜,金额为69元。该笔订单已因消费者主动申请退货退款完成而交易关闭。该面膜在抖音平台销售数量只有1笔,该笔订单为当事人堂弟曾锋按当事人要求,拍下指定数量并由当事人通过系统将整单价格修改价格到133元后付款购买的。在当事人堂弟曾锋付款后,当事人就将133元通过微信转账给曾锋并通过申通快递单号为:770318217469720的快递寄送了几片面膜已完成订单;该笔订单包含BONNEHEURE 伯纳赫胶原牡丹修护抗皱赋活面膜在内的8种产品,共计81件,订单商品原价为3560.4元,实付款为133元,当事人已将133元通过微信转账退还,故无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