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掇刀区传金日用品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龙传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804MA48RHMPXC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掇刀石街道虎牙关大道(掇刀转盘)1幢1单元2层202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荆掇市监处罚〔2026〕176号
经查:2025年5月20日,当事人租赁了位于掇刀零关税三单元202号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租赁期限从2025年6月1日至2030年5月31日租期5年,年租金2万元。);2025年7月22日办理了荆门市掇刀区传金日用品商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通过熟人带熟人的方式吸引顾客前往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内摆放有“UA1290石榴饮”及“UA1290益生菌饮料”等产品包装,其中“UA1290石榴饮”外包装标注有如下信息:“[品名]UA1290石榴饮 [产品类型]果汁饮料浓浆 [配料]纯化水、浓缩石榴汁、白石榴浓缩粉、维生素C、维生素E、番茄红素、黄原胶、果胶、山梨酸钾...[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0651012100544 [生产企业]四川好医生中藏药业有限公司 [总经销]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UA1290益生菌饮料”外包装标注有“固体饮料”等信息。
当事人以上述PPT讲解和宣传展板展示的方式向来店顾客宣传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UA1290石榴饮”及“UA1290益生菌饮料”等产品,PPT中对上述“UA1290石榴饮”及“UA1290益生菌饮料”有如下介绍:“促进线粒体自噬,改善线粒体功能 增强肌肉耐力 减少关节软骨损伤 减轻炎症 减轻体重 缓解肠炎 减少胰岛素抵抗 美白抗氧化 促进新陈代谢 增强免疫力 延缓衰老 保护心脑血管 保护男性健康 延缓衰老”。当消费者在当事人指导下通过“xh.fnyjy.com”链接注册账户并购买这些产品后,当事人根据购买产品的种类及金额获得3%到10%的奖励。
2025年10月11日,我局向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协助调查函》(荆掇市监协查〔2025〕30130号),请求协助调查:1.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否与当事人签订合作合同;2.上述PPT文件和宣传展板是否为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作并提供给当事人。2025年10月20日,我局收到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函告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当事人签订的是代理商协议,且未向当事人提供上述PPT文件和宣传展板。
2025年11月17日,由于案情复杂,该案不能在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执法人员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将本案延期30日至2026年1月1日。2025年12月22日,由于案情复杂,取证困难等原因,本案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延长二百七十日。
2025年12月16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荆掇市监限提〔2025〕30130号),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上述PPT文件和宣传展板中宣称功能的佐证资料。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