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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桂区望高民丰农资经营部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邹桂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1103MA5KF8UB9E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碧水商贸城28栋1048、105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08
(2023)桂1103民初6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平桂区望高民丰农资经营部
李**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2
2023-03-09
(2022)桂1103民初3060号
平桂区望高民丰农资经营部
毛**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7-04
(2023)桂1103民初6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平桂区望高民丰农资经营部
李**
裁判文书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2
2023-03-19
(2023)桂1103民初6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平桂区望高民丰农资经营部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3
2023-01-12
(2022)桂1103民初30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平桂区望高民丰农资经营部
毛**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18
2025-10-20
(2025)桂1103执6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平桂区某经营部申请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2
2024-05-29
2024-05-20
(2023)桂1103执14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平桂区某某农资经营部、李**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01-30
2023-11-06
(2023)桂1103执异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平桂区望高某农资经营部、李**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4-01-23
2023-02-23
(2023)桂1103民初4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平桂区望高民丰农资经营部、汪**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795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3-09-19
2023-08-31
(2023)桂1103执9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平桂区望高民丰农资经营部、唐**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3-09-01
2023-03-31
(2023)桂1103民初6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平桂区望高民丰农资经营部、钟**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1731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3-04-01
2023-03-01
(2022)桂1103民初30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平桂区望高民丰农资经营部、毛**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2-19
2018-12-26
(2018)桂11民终86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聂**、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8-11-06
2018-05-07
(2017)桂1102民初3570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杨**与平桂区望高民丰农资经营部、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3396.5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贺平市监处罚〔2026〕52号
经查实,当事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在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碧水商贸城28栋1048、1058号从事化肥经营活动。 当事人于2025年9月4日,从福泉市福磷磷肥发展有限公司购进了12吨福泉·磷肥【有效磷(P205)≥15%,净含量:25kg,标称:福泉市福磷磷肥发展有限公司,制造商:贵州利丰达实业有限公司,执行标准:HG/T3275-1999,生产许可证:(黔)XK13-002-00037】,购进价格:650元/吨(不含运费),运费150元/吨,销售价格:850元/吨。该批化肥于2026年3月4日进行抽样送检(抽样单编号:HZPQ2026030404)。2026年4月10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出具了检验检测报告(编号:U26-000974),检验结论:上述化肥“有效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实测值为4.5(技术要求≥15.0)、“铜(以Cu计)a,%”实测值为0.00(技术要求≥0.02)、“锌(以Zn计)a%”实测值为0.01%(技术要求≥0.02%),判定为不合格。 上述化肥货值金额为10200元,未销售,未获得利润。当事人能提供进货票据及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和产品检验报告。
1.没收涉案不合格化肥12吨(货值金额10200元); 2.罚款人民币13000元,上缴国库。
13000.00元
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6
2
桂贺平市监处罚〔2024〕39号
经查实,当事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在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碧水商贸城28栋1048、1058号的经营场所从事化肥批发零售活动。 2024年1月16日,平桂区望高民丰农资经营部销售的稳定性复合肥料被抽样送检,经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并于2024年3月16日出具检验报告,其中样品名称“镁立硼(标称)”牌商标稳定性复合肥料(抽样单编号:U24-T00566)检验结论为:产品包装上标明GB/T15063-2020标准要求之外的肥料添加物未在包装容器上标明添加物含量及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故包装标识不符合GB/T15063-2020《复合肥料》、GB18382-202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要求,综合判定为实物质量合格,包装标识不合格。 当事人2023年12月18日从云南云天化股份云峰化工有限公司购进12.5吨(合计500包)“镁立硼(标称)”牌商标稳定性复合肥料,(规格型号:25kg,生产单位:云南云天化云峰化工有限公司(标称),生产日期:2023年11月11日),进货价格为4020元/吨(平均100元/包,不含运费)。经计算,涉案12.5吨化肥货值金额为50250元,由于上述稳定性复合肥料以每包100元的单价销售2包给抽检部门,剩余498包,故违法金额为200元。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2.没收“镁立硼(标称)”牌商标稳定性复合肥料违法所得200元(贰佰元整),上缴国库。
-元
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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