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优乐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有军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233287814614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艾古斯路10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7
(2025)新0105民初8610号
民间借贷纠纷
米*
新疆优乐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2
2025-08-15
(2025)新3123民初184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吉沙支行
阿卜杜克尤木·吐孙,王**,王**,王**,王**,吐逊古丽·艾麦提,新疆优乐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众益果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
3
2025-08-12
(2025)新3123民初184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吉沙支行
阿卜杜克尤木·吐孙,王**,王**,王**,王**,吐逊古丽·艾麦提,新疆优乐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众益果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
4
2025-06-19
(2025)新3123民初3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吉沙支行
杨*,王**,王**,王**,英吉沙县杏都果树种植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王**,新疆优乐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
5
2025-05-26
(2025)新3123民初129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吉沙支行
新疆优乐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杨*,王**,苏**,王**,王**,王**,苏**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
6
2025-05-26
(2025)新3123民初129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吉沙支行
新疆优乐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杨*,王**,苏**,王**,王**,王**,苏**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
7
2025-02-28
(2025)新3123民初3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吉沙支行
王**,王**,王**,英吉沙县杏都果树种植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疆优乐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杨*,王**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
8
2025-02-28
(2025)新3123民初34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吉沙支行
王**,乌尼其木·米曼,王**,王**,英吉沙县金盛果树种植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疆优乐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8-21
2026-01-16
(2025)新3123民初184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与王**一审其他
141281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6-08-06
2026-01-09
(2025)新0102执8046号之一
合同纠纷
王有军等与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5-10-31
2025-10-30
(2025)新0102执5666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新疆中怡泰悦商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等与马小华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5-10-12
2025-09-17
(2025)新0105民初8610号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米*、新疆某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96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5-07-01
2025-02-08
(2025)新01执101号
借款合同纠纷
马**、新疆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2022400.00元
执行案件
6
2025-04-09
2025-04-07
(2025)新3101行审19号
行政处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统计局、新疆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行政非诉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7
2024-11-15
2024-11-13
(2024)新0106执3459号
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某某有限公司、新疆某某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501919.00元
执行案件
8
2024-05-08
2024-05-06
(2024)新0102执2250号之一
民事
闫*、王*等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4-05-06
2024-04-29
(2024)新0102执2251号
借款合同纠纷
闫*、王**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英市监处罚〔2026〕28号
经查明,未按照要求标注产品等级,能量标注与事实不符,该行为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红枣)。
1.没收违法所得135元。
2.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