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钱辉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MA2J7YGG1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沈家村淡湖漕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鄞市监处罚〔2026〕1100号
当事人销售的上述电动自行车的“标识与警示语”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为“无警示语”、“未注明参数”,均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1号修改单标准的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构成销售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电动自行车的“互认协同充电”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为“无互认协同充电功能”,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综合案情,对于当事人销售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 对于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上述批次的电动自行车,并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311元; 2.罚款182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2131元(贰仟壹佰叁拾壹元整)。
182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