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紫阳县思兰商贸岔河村覃承平加盟店

列异满两年,另册管理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覃承平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4MA70JCE219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毛坝镇岔河村三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紫市监处罚〔2026〕84号
2026年6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店经营场所内货架上发现超过保质期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1.商品名:芝麻调和油(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商:重庆市皖渝麻油厂,生产日期:2024年11月01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330ml,数量:10瓶,销售价格:12元/瓶,小计:120元; 2.商品名:海天珍酿生抽酱油(酿造酱油),生产商: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1221,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500ml,数量:1瓶,销售价格:5元/瓶,小计:5元; 3.商品名:华润雪花啤酒,制造商:华润雪花啤酒(河南)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0606,保质期:360天,净含量:330ml,数量:12罐,销售价格:2元/罐,小计:24元; 上述3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合计:149元。 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商品的进货发票等相关证明说明进货来源,也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由于当事人未建立销售记录,无法查证在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的销售情况,故认定为无违法所得。
1、警告 2、没收查获的超过保质期食品:芝麻调和油10瓶、海天珍酿生抽酱油(酿造酱油)1瓶、华润雪花啤酒12罐。 3、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5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6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5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