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仁济医药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绍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201MA77U3JGXJ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杜别克街博峰小区1幢1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塔市市监处罚(2026)114号
现已查明:当事人塔城市仁济医药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于2024年6月9日从“药师帮”平台的湖南紫一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购进砭贴30盒,并于2024年6月20日验收入库,生产批号均为20240401,备案编号为豫宛械备20220010号,生产企业为河南圣旺药业有限公司,规格型号:100mm×130mm,购进单价4.80元,已全部销售完。当事人采购上述砭贴时查验了该产品检验报告书、说明书、备案凭证和产品备案信息表等合格证明文件,查验时未发现该产品标签标注的“[主要成份]由砭石球状体、医用胶布、离型纸组成。医用胶布由无纺布、聚丙烯膜、热熔胶组成,离型纸为格拉辛纸。[产品主要结构、性能]本品是由砭石球状体、医用胶布、离型纸组成。贴于人体穴位处,通过外力仅起压力刺激作用。非无菌产品。所含成分不发挥红外辐射治疗、磁疗等作用。不含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成分。不包含附录所列成分。医用胶布由无纺布、聚丙烯膜、热熔胶组成,离型纸为格拉辛纸。球状体直径2mm。”等内容与该产品经备案的相关内容不一致,当事人经营上述砭贴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医疗器械应当有说明书、标签。说明书、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确保真实、准确。”之规定;当事人经营涉案的砭贴零售单价为26.00元,货值金额840.00元,销售金额840.00元。
综上,当事人经营的医疗器械砭贴说明书、标签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处1000.00 元(壹仟元整)罚款。
1000.00元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