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召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50256401570X5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茶亭路37号阳光海岸1幢100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8
(2025)桂0502民初186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肖**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7-08
(2025)桂0502民初187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于*,乔**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3
2025-07-08
(2025)桂0502民初186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廖**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4
2021-10-14
(2021)桂0502民初31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5
2021-10-14
(2021)桂0502民初31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马**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6
2021-07-20
(2021)桂0502民初31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马**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7
2021-06-09
(2021)桂0502民初31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马**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8
2019-12-17
(2019)桂0502民初447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海家易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3-25
(2024)桂0502民初140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
2024-03-25
(2024)桂0502民初140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谢**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3
2023-08-22
(2023)桂0502民初198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刘*,刘**
裁判文书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4
2023-08-22
(2023)桂0502民初210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金**
裁判文书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5
2023-08-22
(2023)桂0502民初210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张**
裁判文书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6
2023-07-23
(2023)桂0502民初211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方*
裁判文书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7
2023-06-01
(2023)桂0502民初210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8
2023-06-01
(2023)桂0502民初210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金**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9
2023-06-01
(2023)桂0502民初198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刘*,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3-05-16
(2023)桂0502民初211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方*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4-10
2025-07-29
(2025)桂0502民初186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某有限公司;廖*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794.30元
民事案件
2
2026-04-10
2025-07-29
(2025)桂0502民初187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某有限公司;于*;乔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541.10元
民事案件
3
2024-08-20
2023-08-09
(2023)桂0502民初198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某某服务有限公司与刘*、刘*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443.60元
民事案件
4
2024-08-20
2023-07-05
(2023)桂0502民初211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某某服务有限公司与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673.70元
民事案件
5
2024-08-14
2023-08-09
(2023)桂0502民初210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某某服务有限公司与张**、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493.60元
民事案件
6
2022-03-01
2021-10-19
(2021)桂0502民初31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1711.10元
民事案件
7
2020-11-10
2019-12-20
(2019)桂0502民初447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北海家易房地产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城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3号
2025年11月07日,我大队监督员对位于北海市海城区茶亭37号阳光海岸1幢1005号的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阳光海岸小区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消防设施设备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等 隐患问题,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2月31日,我大队监督员到该场所进行复 查时,发现该小区仍存在消防联动主机不通电、送风排烟系统无法正常工作、防火卷帘无法启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的规定;该场所消防控制室仍未落实值班制度,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根据消防技术规范需要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二人。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岗位职责。”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3修订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40000.00元
北海市海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3-16
2
北城(消)行罚决字﹝2026﹞0013号
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阳光海岸小区消防控制室未按照规定安排专人值班且逾期未改的;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给予北海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40000.00元
北海市海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3-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