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炮台镇于春安口腔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春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9001MA79N7KY8H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炮台镇10小区44栋负一层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八师市监处罚〔2024〕665号
石河子市炮台镇于春安口腔诊所涉嫌使用失效的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石河子市炮台镇于春安口腔诊所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鑫泰科”牌一次性使用咬口7支;二、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