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天津第八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EL-ACHKAR SAED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2079642056F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71号天津远洋未来广场一楼1-64单元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河东市监处罚〔2026〕98号
当事人在经营地从事“H&M”商标的服装服饰、箱包、化妆品等商品经营活动,有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港、澳、台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涉案服装由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后,调配至当事人店内销售,数量共21件,涉案服装成本价为53.84元/件,店内零售价为199元/件,增值税13%。截至案发,当事人店内共售出涉案服装14件,库存7件。
2026年2月3日,当事人将抽样检验时备样封存的服装共计2件交由我局。
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H&M儿童针织上衣”耐摩擦色牢度(湿摩)项目不符合Q31/0101000172C001-2019和GB31701-2015标准,为不合格产品,该行为满足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工业产品的构成要件。认定本案货值4179元,销售金额2786元,违法所得1798.44元(不含税)。扣押不合格的服装共7件。案发后,当事人在店内发布《召回告示》,对涉案服装进行召回,截至目前,涉案服装无顾客退回。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措施,将涉案服装产品标识中产品类别标注由“ B类”变更为“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1、没收不合格的“H&M”儿童针织上衣7件;
2、处货值金额0.5倍罚款2089.5元;
3、没收违法所得1798.44元。
2089.5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