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子河区聚福源快餐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冰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306MADFML7F9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正阳新区1号楼5号门市(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鸡城市监处罚〔2026〕26号
经查明,3月19日现场检查发现的膨松剂(中原泡打粉)为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可用于油条、油饼等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炸粉。当事人用其制作炸油条,符合该产品使用范围,但当事人使用该食品添加剂时未落实“五专”管理,故当事人具有未按规定贮存食品添加剂、未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的违法事实。
3月19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存在超过保质期的小米、郫县豆瓣酱属实,经营用品与个人物品未有效区分,无证据表明上述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未使用或无使用可能,故当事人具有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事实。且当事人无完整进货查验记录及销售记录,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无法准确计算,故不予认定,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当事人已于2026年3月19日自行销毁。
经询问当事人,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执法办案系统,未发现当事人有同一性质违法行为,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
1.罚款3000.00元整,上缴国库;
2.警告。
3000.00元
-
2026-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