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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七洗衣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晟尧注册资本:1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94MA201YFB4U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技改小区通园路东(通园路228号)4#西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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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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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苏园税稽罚﹝2026﹞128号
(一)违法事实 经检查查明苏州一七洗衣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你单位2019年-2022年取得的销售收入涉及的部分税款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导致延期缴纳税款,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129633.44元。 2、你单位2019年-2023年销售收入3792435.14元未确认为你单位收入,没有计提销项税金,导致少缴相关税款。 (二)案件定性与税款计算 1.案件定性 对于违法事实1,你单位将2019年-2022年取得的销售收入涉及的部分税款未按规定进行期限纳税申报,导致延期缴纳税款。对于违法事实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该公司违法事实已构成偷税。 2.税款计算 2.1.对于违法事实1,你单位延期缴纳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对延期缴纳的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合计129633.44元。 2.2.对于上述违法事实2,少缴税款具体如下: (1)少缴增值税219462.96元。(2)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1231.72元。(3)少缴教育费附加4813.59元,地方教育附加3209.06元。(4)少缴2019年企业所得税5613.97元。 (三)被查对象的陈述、申辩情况 在检查中,我局于2026年8月28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你单位无异议。
对你单位上述违法事实,处以所偷增值税219462.96元的60%的罚款,计131677.75元;处以所偷城市维护建设税11231.72元的60%的罚款,计6739.07元;处以所偷企业所得税5613.97元的60%的罚款,计3368.38元。
141785.20元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09-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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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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