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哈密市天山北路中天书店文化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郝睿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52201MA7A5XGM8Q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伊州市监处罚〔2026〕91号
2026年4月18日,当事人从沙依巴克区炉院街启明星精品商行购进了9个“益智投篮机”(产品型号:389-540,制造商:浙江省金华市AP文创有限公司,厂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工业区),进货价:3元/个,销售价6元/个,已销售1个,剩余8个未售出,当事人提供了该款产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但无法提供生产商的相关资质材料及该款产品检验报告,上述商品货值为54元=价格×数量=6×9=54;违法所得为3元=销售价×销售数量-进货价×销售数量=6×1-3×1=3。2026年7月7日,本局执法人员给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协助调查函(哈伊州市监协查【2026】36号),要求其核实上述产品制造商相关信息,2026年7月10日,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本局回函,未查询到上述制造商。 2021年4月15日,当事人从翰文生文化店(地址在乌鲁木齐,当事人无法提供该店具体名称)购进12个“HI,MANGO风扇泡泡水”(材质:塑胶,产地:浙江,杭州青壹坊文具礼品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下沙开发区8号大街1号,本产品内含小零件可能产生窒息危险,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进货价:3元/个,销售价6元/个,已销售了3个,剩余9个未售出,该产品货值为72元=价格×数量=6×12=72;违法所得为9元=销售价×销售数量-进货价×销售数量=6×3-3×3=9。当事人提供该款产品的进货票据,但不能提供供货商及生产商的资质材料、产品检验报告及3C证书。经核实,该款产品外包装上未载明生产时间,办案人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上述产品(“HI,MANGO风扇泡泡水”)制造商成立日期为2012年11月7日,并于2021年10月12日将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变更前公司名称为杭州青壹坊文具礼品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名称为杭州青壹坊文化创意设计有限公司,故该产品生产时间在2012年11月7日至2021年10月12日之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198号公告《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玩具产品目录》中载明自2007年6月1日起,将塑胶玩具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因此,上述产品(“HI,MANGO风扇泡泡水”)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强制性认证标志,才可出厂、销售,但经办案人员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未查询到该款产品的获证(3C认证证书)信息且该产品未标注认证标志。
责令改正,建议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益智投篮机”8个 2、没收违法所得12元整 3、罚款人民币177元整。
177.00元
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