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锦盛煤矿(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贵祥 | 注册资本:3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77382866XG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民镇龙王庙行政村张祥沟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3-31
(2019)陕民终1079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府谷县新民镇龙王庙村后丰山自然村村民小组
府谷县锦盛煤矿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20-03-31
(2019)陕民终1079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府谷县新民镇龙王庙村后丰山自然村
府谷县锦盛煤矿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3
2019-03-27
(2019)陕民终132号
租赁合同纠纷
府谷县锦盛煤矿
余**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25
2021-06-30
(2021)最高法民申2332号
租赁合同纠纷
新民镇龙王庙村第二自然村、新民镇龙王庙村第三自然村等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1-23
2020-10-28
(2020)最高法民申4340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府谷县新民镇龙王庙村后丰山自然村村民小组、府谷县锦盛煤矿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0-10
2020-09-03
(2020)陕民终69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新民镇龙王庙村第二自然村第三自然村与府谷县锦盛煤矿余**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8-27
2017-12-28
(2017)陕0822民初1783号
侵权责任纠纷
刘**与韩**,刘**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4-11-30
2014-11-30
(2014)府民初字第02114号
劳动争议
张**与府谷县新民镇万崖沟村办煤矿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府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1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府谷县锦盛煤矿(普通合伙)罚款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9000.00元
府谷县消防救援局
2026-06-23
2
陕(府谷)煤安罚〔2024〕134032号
1.2024年5月29日矿领导带班记录中,早班带班领导15:49升井,中班带班领导15:57入井,未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无早中班交接时间及接班人签字记录;2.烟雾传感器说明书规定“每2周应对传感器进行一次除尘清理,用毛刷或吹风机清除通风罩上的积尘,并进行一次动作实验。”目前每月标定1次,超标定周期;3.32104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防火门处未配备砖、砂、水泥等密闭材料;4.32104综采工作面进风隅角侧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规作业程规定;5.矿井3-2煤为容易自燃煤层,3-2煤变电所回风侧巷道未进行喷浆处理;6.32106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采用对旋式局部通风机,2台设备开停传感器卡在一台风机电缆处;7.副斜井有2处缺少弯道防撞装置,北盘区运输大巷部分弯道缺少防撞装置,弯道内侧缺少防撞装置,部分弯道外侧防撞装置未沿弯道全长布置
分别1.给予警告,处叁万元罚款(¥30,000.00);2.处贰万伍仟元的罚款(¥25,000.00);3.给予警告,处贰万元罚款(¥20,000.00);4.给予警告,处贰万元罚款(¥20,000.00);5.处贰万伍仟元的罚款(¥25,000.00);6.处贰万伍仟元的罚款(¥25,000.00);7.给予警告,处贰万元罚款(¥2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元整(¥165,000.00),警告
240000.00元
府谷县能源局
2024-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