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志英食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柯志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627MA30X3GQ5B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南靖县山城镇岩前村岩前218-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靖市监处罚〔2026〕100号
经查明,至2026年5月31日我局检查发现时,当事人摆放在其经营场所货架上待售的部分食品已超过保质期,具体为:①4包小二哥油炸粉,外包装袋上标注“食品名称:食品油炸专用粉 2025/01/23 保质期:12个月 净含量:350克”,至我局检查时已过期129天;②7包百久源面包糠,外包装标注“产品名称:面包糠 2025/01/16 保质期:12个月 净含量:计量称重”,至我局检查时已过期136天;③10包百久源天妇罗粉,外包装标注“产品名称:天妇罗粉(裹粉) 20250116 保质期:12个月 净含量:计量称重”,至我局检查时已过期136天。上述食品的进、售价分别为:①小二哥油炸粉进价4元/包,售价5元/包;②百久源面包糠进价2元/包,售价3元/包;③百久源天妇罗粉进价3元/包,售价4元/包, 货值金额合计81元。因当事人销售食品未建账记录,未能查清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后的销售情况。经查询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被立案之日止在南靖县辖区内未发生过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认定本次行为属初次违法。
-
-元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