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鼎盛恒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刚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4MA61YN7YXT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驿都西路316号12楼120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1
(2024)川0107民初17216号
相邻关系纠纷
马*
李**,阳**,晏**,罗**,周*,赵*,成*,刘**,张*,四川航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潘**,杨**,朱**,向*,何**,李**,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田*,王*,黎**,四川鼎盛恒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吴*,林**,邹*,刘**,黄**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
2024-06-07
(2024)川01民终8316号
劳动合同纠纷
四川天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段**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马尔综执市监处罚﹝2026﹞30号
1.当事人主要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等经营活动,并于2024年12月—2025年12月承担马尔康马尔康市达萨街366号林业花园小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加装项目,项目涉及该小区3-2、4-1、7-2、8-1、2-2、2-1、7-1、8-2、5-1、5-2共计10个单元电梯加装工作。当事人第一年与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签订的维保合同,由该公司承担10台电梯的维保工作。电梯加装验收合格后,当事人免费维保一年。合同到期后当事人自费暂请成都新世纪电梯有限公司代管,代管的内容主要是业主违规使用电梯造成人员被困采取救援措施。2026年3月,业主与与成都新世纪电梯有限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合同。2.当事人在加装初期与业主签订了加装合同(共计10份,其中3份合同已丢失)。在2024年电梯加装前期马尔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马尔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使用登记证上的使用单位必须是电梯加装公司,因此当事人将涉案10台电梯安装完成后,陆续完成办理了10台电梯使用登记证后投入居民日常使用,一年免费维保期到期后业主未协商选定、确定适格的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单位,导致了电梯使用登记主体无法办理过户变更,没有过户就无法年检,没有年检也无法过户,故超期未检。当事人作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的使用单位,有法定义务在完成加装工作后,完成使用管理权限变更时同步进行登记证变更的义务,如果没有依法变更登记,则依然承担使用管理责任。3.上述10台电梯中,马尔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2026年4月14日现场检查中发现只有使用登记证编号为:梯11川U02125(24)、梯11川U02124(24)两台电梯的使用登记证张贴于轿厢内,后期当事人进行了积极整改,现已将余下的8台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全部张贴于轿厢内。4.上述10台电梯中:(1)单位内编号:3-2、设备代码:31101005520240578447、登记证编号:梯11川U02124_(24)、产品编号:24R314865、下次检验日期:2025年10月。(2)单位内编号:4-1、设备代码:31101005520240578438、登记证编号:梯11川U02125(24)、产品编号:24R314866、下次检验日期:2025年10月;(3)单位内编号:7-2、设备代码:31101005520240728849、登记证编号:梯11川U02221(24)、产品编号:24R372769、下次检验日期:2025年12月:(4)单位内编号:8-1、备代码:31101005520240728812、登记证编号:梯11川U02222(24)、产品编号:24R372770、下次检验日期:2025年12月。(5)2-2(单元号)设备代码:31101005520250010752、登记证编号:梯11川U02493(25)、产品编号:24R371523、下次检验日期:2026年05月。(6)2-1(单元号)设备代码:31101005520250010761、登记证编号:梯11川U02492(25)、产品编号:24R371522、下次检验日期:2026年05月。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6台电梯未超过下次检验日期的检验合格报告。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了10台电梯的现场负责人,邀请了马尔康镇过萨社区工作人员,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马市监特令〔2026〕第27号)》,针对当事人未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的8台电梯和超期未检的6台电梯,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上述10台电梯,消除安全隐患。事后当事人多次口头告之业主,电梯已超期未检,也将主电源关闭,将钥匙关到驻停。但由于日立电梯的钥匙是通用的,业主就自行打开使用了。当事人未按规定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在超出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后,仍然继续使用上述电梯。目前当事人已向有资质检验机构完成涉案电梯定期检验并取得合格报告〔共计6台,即登记证编号分别为:梯11川U02124(24)、梯11川U02125(24)、梯11川U02221(24)、梯11川U02222(24)、梯11川U02493(25)、梯11川U02492(25)〕,同时将新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张贴电梯的轿厢内。
1.罚款6000元整。
6000.00元
马尔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7-21
2
成高市监处罚﹝2025﹞51010924000371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罚款35400.0000元
35400.00元
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