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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健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丁松茂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265915891787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桃源街道竹泉路43号西大门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7-09
(2019)浙0226民初361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王**
宁海县建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宁海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9-29
2016-10-13
(2016)浙0226执3460号之一
民事
王**、丁**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168933.83元
执行案件
2
2017-09-18
2017-04-02
(2016)浙0226执3460号
股权转让纠纷
王**、丁**股权转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7-06-27
2017-04-02
(2016)浙0226执3460号
股权转让纠纷
王**、丁**股权转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6〕130号
当事人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X,有效期至X)。X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抽查。X联合印发(X),部署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的核查处置工作。经X对涉案线索核实,当事人存在以下四项违法事实:  一、在对X等辆轻型栏板货车进行车辆特征参数检查时,未对车厢栏板高度进行人工实测,不符合X。  二、在采用双怠速法对X等辆机动车进行尾气检测过程中,将流量分析仪管插入排气管,不符合X三、在采用加载减速法对X等辆机动车进行尾气检测时,加载减速法引车员与环保尾气操作员为同一人,不符合X  四、在采用自由加速法对X等辆机动车进行尾气检测时,未核实上述车辆的额定转速,不符合X另经查明,违法所得共计X元。案发后,当事人提交了整改报告,对相关检验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对违规检测项目进行了整改。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曾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机动车安全检测中,未使用钢尺等长度测量工具测量车辆栏板高度、在双怠速法尾气检测中将流量分析仪管插入排气管、在加载减速法尾气检测中引车员与环保尾气操作员为同一人、在自由加速法尾气检测中未核实机动车额定转速,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版)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属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因当事人已改正前述违法行为,不再责令其限期改正。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版)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620元;  (二)罚款人民币30000元。  上述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3620元。
30000.00元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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