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天俊 | 注册资本:44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4676146093Y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凤凰社区滨湖中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03
(2024)渝0154民初4701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胡**,胡**,胡**,胡**,胡**
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2
2023-03-27
(2023)渝0154民初313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蒋**,蒋**,蒋**
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3
2023-03-02
(2023)渝0154民初313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蒋**,蒋**,蒋**
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4
2021-12-03
(2021)渝0154民初2011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刘**
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5
2021-08-24
(2021)渝0154民初6538号
保险纠纷
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州支公司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6
2021-08-16
(2021)渝02民终1649号
侵权责任纠纷
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李*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05-14
(2021)渝0154民初294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桑**
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8
2021-04-28
(2021)渝0154民初294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桑**
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9
2021-03-30
(2021)渝0154民初2011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刘**
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10
2020-11-26
(2020)渝0154民初6305号
侵权责任纠纷
李*
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8-28
2026-08-25
(2026)渝0154民初63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某保险公司开州支公司,艾*、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130152.22元
民事案件
2
2021-12-08
2021-10-19
(2021)渝0154民初6538号
保险纠纷
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州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1167.18元
民事案件
3
2021-01-11
2020-12-22
(2020)渝0154民初6313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桑**与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0-30
2020-09-16
(2019)渝0154民初898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黄**与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0896.55元
民事案件
5
2020-10-30
2020-10-19
(2020)渝0154民初567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与张**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2-05
2019-11-14
(2017)渝0154民初1831号
侵权责任纠纷
李*等与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08-31
2018-07-16
(2018)渝0154民初5210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吴**与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8580.17元
民事案件
8
2018-06-14
2017-09-26
(2016)渝0234民初5539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唐**与开县义和镇卫生院开县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6210.63元
民事案件
9
2018-02-06
2018-01-17
(2018)渝0154民初630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段**与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104.88元
民事案件
10
2017-11-03
2017-05-27
(2017)渝0154民初3053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游**与重庆开州光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8452.7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开州市监处罚﹝2026﹞752号
经查,当事人系由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民营医院,已办理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重庆市开州区范围内从事骨科、内科、外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学科、儿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疼痛科等医疗项目的诊疗活动,属私立营利性医疗机构。??2026年3月1日,当事人在对病人徐某开展住院诊疗服务过程中,医学临床诊断急需服用吡嗪酰胺,因院内以及药品供货商均无此药品,遂从药品零售店重庆市开州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开州大药房九龙路二店以20.5元的价格购入1瓶吡嗪酰胺(生产厂家: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51020877,规格:025g*100片,失效日期:2027-08-31,产品批号:250906),用于徐某的治疗。??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构成,在总部的管理下,实施规模化、集团化管理经营。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包括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的规定,当事人作为医疗机构,不能直接从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用于使用销售。??本案中,货值金额为20.5元,当事人未收取病人徐某的吡嗪酰胺药品费用,无违法所得。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