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恒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晶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702MA732APA13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新墩镇滨河新区西三环万恒城市花园住宅小区11号楼1层103-105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张)市监罚〔2025〕3号
当事人资质认定证书原核发地址为“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西三环路368-374号”,现实际营业地址为: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万恒城市花园11号楼103-105号商铺。证明该机构地址发生变更,未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2025年1月30日出具的HBGC2025-00001钢材原材检测报告,缺少样品编号、取样日期和进场日期,涂改未签名,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试验数据无法复核;当事人2025年2月18日出具的HBXL2025-00002建筑用砂检测报告,泥块含量的原始记录上只有一次称量结果,未按标准方法规定进行恒重”,证明当事人未按照《建设用砂》(GB/T 14684-2022)7.3.2 恒重测量方法,即恒重系指在相邻两次称量间隔不小于3h的情况下,前后两次质量之差不大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度,试验数据无法复核。
对甘肃恒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进行了:
1.通报批评;
2.罚款:金额30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30000.00元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