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宝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霍超超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2921MA13QA5A4R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乌力吉苏木温都尔毛道嘎查国道331与S218公路口西80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左科林草罚决字〔2026〕36号
本机关于2026年4月27日对 当事人擅自改变草原用地性质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于2026年4月17日至4月25日期间,在阿拉善左旗乌力吉苏木温都尔毛道嘎查境内G331公路与S218公路交汇处,阿拉善盟宝汇天然气有限公司加气站周围擅自改变草原用地性质进行地面硬化(面积3.66亩),铺设砂石停车场(面积15.66亩),埋设储水罐(面积0.09亩),建设厕所(面积0.05亩)、地磅(面积0.1亩)、水泥吊装房(面积0.06亩)、彩钢房(面积0.02亩),占用天然牧草地总面积19.64亩。当事人擅自改变草原用地性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限期30日内自行拆除擅自改变草原用地性质进行硬化的地面(面积3.66亩),铺设的砂石停车场(面积15.66亩),埋设的储水罐(面积0.09亩),建设的厕所(面积0.05亩)、地磅(面积0.1亩)、水泥吊装房(面积0.06亩)、彩钢房(面积0.02亩)。恢复草原植被(面积19.64亩);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11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肆拾肆元叁角叁分(2644.33元)。
2644.33元
阿拉善左旗科学技术和林业草原局
2026-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