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千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新建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40500MA76KYU24P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西侧新花样17#商贸楼40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9
买卖合同纠纷
娄烦县荣华五金交电经销部
宁夏千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娄烦县人民法院
2
2024-09-04
买卖合同纠纷
汾西县汾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
宁夏千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汾西县人民法院
3
2024-07-16
买卖合同纠纷
汾西县汾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
宁夏千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汾西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贺人社监罚字﹝2026﹞第1-07号
2026年1月以来,我局接到宁夏千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的逸泉院项目工人投诉反映工资被拖欠。2026年6月1日,我局开始进行立案调查。2026年6月2日向宁夏千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贺人社监询字〔2026〕第1-40号),要求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报送相关资料并接受询问。经核查,该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之规定。2026年月6日29日,我局向宁夏千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贺人社监令字〔2026〕第1-018号),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但该公司接收到指令后逾期未整改。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及依据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细化表(2023年版)中对用人单位、缴费单位无理抗拒、阻挠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等情形的处罚的处罚细化标准第1条“逾期1个月以内没有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现决定对宁夏千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贰仟伍佰元整。限宁夏千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贺兰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开户行:贺兰农商行营业部;账号:5001323200017)。
2500.00元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7-29
2
卫税一稽罚﹝2025﹞4号
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造成少缴税款
对该公司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处以0.5倍的罚款即59539.27元。
59539.27元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