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屯溪长干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永庆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002MA8QJ35P3J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昱中街道长干中路三华园二期3-5幢1-2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市监处罚〔2026〕15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6月5日注册办理营业执照,2023年7月20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3410021027836;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当事人在其水果销售区对其销售的水果发布了含有“切片水果当日分切当日日清保证水果的新鲜口感”等内容的图片及宣传用语。上述宣传物料由当事人连锁总部统一制作,2026年5月1日被当事人放到水果区。当事人未按宣传内容执行当日没卖完要报废的承诺,而是确认切片水果在感官性状气味无异常的情况下,第二日继续上架销售前一日的切片水果。当事人无法提供能够证明其销售的水果“当日分切当日日清”的执行记录、日清报废台账及其他客观证据。6月8日下午,当事人将切片的西瓜陈列在冷藏柜中销售,于当日未销售完毕,未按规定销毁,于次日检查无异常后以4.28元/盒、3.86元/盒的价格销售给顾客。当事人自5月1日至本局检查之日,西瓜的销售金额累计为863.41元。综上,当事人对其商品的质量作虚假宣传的违法经营额计算为863.41元。
1;罚款叁仟元。
3000.00元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3
2
屯市监处罚〔2026〕15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6月5日注册办理营业执照,2023年7月20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3410021027836;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当事人自行打印散装“玉米楂”、“意仁米”标签,故现场检查发现的标签品名“玉米楂”实际为“小玉米渣”,“意仁米”实际为“大薏仁米”。当事人于2026年5月6日从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采购“小玉米渣”(生产日期2026年3月15日)50kg,采购单价4.6元/kg,采购总价230元。截至本局检查之日,已销售19.0060kg(包含上批次剩余的4kg),销售单价5.96元/kg,销售金额113.17元,剩余10kg“小玉米渣”已生虫,仓库剩余25kg未生虫未销售。当事人于2026年5月19日从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采购“大薏仁米”(生产日期为2026年4月19日)25kg,采购单价13.2元/kg,采购总价330元。截至本局检查之日,已销售6.328kg,销售单价15.96元/kg,销售金额100.99元,剩余17.85kg“大薏仁米”已生虫,部分已发生霉变。综上,当事人涉嫌经营霉变生虫的食品货值金额计算为344.49(15.96×17.85+5.96×10)元,因未有证据表明当事人已销售的“大薏仁米”和“小玉米渣”霉变生虫,故违法所得计算为0元。当事人于6月11日向本局提交整改报告,6月20日发布召回公告,截至本局调查终结,未有消费退货退款。
1;罚款叁仟元;2;没收霉变生虫“大薏仁米”17.85kg;“小玉米渣”10kg。
3000.00元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