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集新碳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卫兵 | 注册资本:1242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928070123719T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镇杭宁达莱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6-10
(2021)内0928民初733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梁**
内蒙古蒙集新碳材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
2
2021-06-10
(2021)内0928民初733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梁**
内蒙古蒙集新碳材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10
2021-07-16
(2021)内0928民初733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梁**、内蒙古蒙集新碳材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80935.0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察右后旗市监处罚〔2026〕029号
内蒙古蒙集新碳材有限公司相关特种设备未检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罚如下:(一)立即停止使用未检验的特种设备。
(二)罚款122000元。
内蒙古蒙集新碳材有限公司相关特种设备未检验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122000.00元
察哈尔右翼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