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亚杰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81MA44KAXN2U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花洲街道古城南路与南一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630号(西城办事处邓襄路西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25
民间借贷纠纷
麻**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邓州市人民法院
2
2024-04-24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
邓州市人民法院
3
2024-03-25
(2024)豫1381民初215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曾**
邓州市人民法院
4
2024-03-25
(2024)豫1381民初225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
邓州市人民法院
5
2024-03-25
(2024)豫1381民初225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闫**
邓州市人民法院
6
2024-02-27
(2024)豫1381民初127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昌**,张**
邓州市人民法院
7
2024-02-26
(2024)豫1381民初117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
邓州市人民法院
8
2024-02-18
(2024)豫1381民初119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杨*
邓州市人民法院
9
2024-02-18
(2024)豫1381民初119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冯**
邓州市人民法院
10
2024-02-18
(2024)豫1381民初127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卢*
邓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0-27
2025-09-09
(2025)豫1381执1689号
行政非诉执行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7-01
2024-03-26
(2024)豫1381民初225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闫**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7-01
2024-03-26
(2024)豫1381民初225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7-01
2024-03-26
(2024)豫1381民初215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曾**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4-04-03
2024-02-28
(2024)豫1381民初127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4-04-03
2024-02-27
(2024)豫1381民初117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4-04-03
2024-02-19
(2024)豫1381民初119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4-04-03
2024-02-19
(2024)豫1381民初127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4-04-03
2024-02-19
(2024)豫1381民初120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4-04-03
2024-02-19
(2024)豫1381民初119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邓州市隆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邓市监处罚〔2026〕68号
经查;自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邓州市隆希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小区居民电费收取过程中,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按照豫发改价管【2021】887号文件,关于居民生活用电每度电费应执行0.568元收取。当事人向居民收取每度电费0.6元,每度多收0.032元,12个月共计多收居民电费(数据来源于该公司向邓州市电业局交付发票)6187.97元,该物业公司将多收的电费用于小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用电。我局已于2026年5月25日对当事人公司下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前将多收的电费予以退还,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公司未能退还多收价款。
1.责令整改;2.没收违法所得6187.97元;3.罚款619元。
619.00元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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