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岩韵悠久茶叶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昆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784MABXFY1B8U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万辉路12号1幢2单元5楼51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潭市监执处罚〔2026〕80036号
经查实,当事人为防止厂家查串货销售,从张店区兰叙阁茶叶商行以标称价格0.415倍的价格即149.4元/盒的价格购进了30盒“马到成功★★★·武夷岩茶·肉桂”,净含量:240克(8克×30包)(生产商:福建武夷山王信记茶叶有限公司,生产日期被刮除,保质期为“符合贮藏条件下长期保存”),并以188元/盒的价格在拼多多平台进行销售,共计售出28盒,剩余2盒被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扣押。当事人现场提供的截图销量虽为44盒,但由于当事人之前也有从其他供应商处购进未刮除生产日期的同款产品,实际该批次被刮除生产日期产品的销售数量为28盒。
当事人自述,该批产品购进时生产日期就已经被刮除,只有1盒保留了生产日期作为样品,该批次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左右。综上所述,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5640元,违法所得为1080.8元。
当事人无法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等信息,进货单上无产品的具体信息且由于产品溯源信息及生产日期被刮除,进货单无法与实物进行对应。我局认定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销售被刮除生产日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的规定,构成“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违法行为。
-
-元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