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栋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栋民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81MACW6QR46T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江阴市长泾镇花园路5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澄市监处罚〔2025〕X00379号
现查明,当事人销售的瑞舒伐他汀钙片(标识生产企业:阿斯利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J20160545;批号:2312A66),同批次药品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检验报告(报告编号:A25YT02600)显示含量测定检验结果为23.7%,不符合规定,检验结论:本品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标准JX20220015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经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渝药监函〔2025〕370号),涉案瑞舒伐他汀钙片为假药。
当事人于2025年2月13日自重庆乐源医药有限公司购进5盒涉案批次瑞舒伐他汀钙片。进价为135.96元/盒,零售价为160元/盒,于2025年2月21日售出1盒,剩余4盒于2025年2月22日退回重庆乐源医药有限公司。货值金额为800元,违法所得为160元。
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涉案药品时已索取首营资料、药品注册批准文件、该批次药品检验合格报告,销售时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并保存处方单。当事人自售出该批次涉案药品以来未接收到买家反映使用后产生不良反应。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未被其他行政机关处罚过。
综上所述,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60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元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