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沛泉线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贤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MAC8CPYL8C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石新路33号渝洲新城2-6、8、9幢负二层C027/K02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九龙坡市监处罚〔2026〕240号
经调查,当事人主营业务为销售电线电缆,只从事线下经营。2026年3月29日举报人在当事人处购买了8卷标注生产厂家为津拓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的电线电缆,因现场已无被举报的产品,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产品照片该种产品是用写有“精品电缆 传递光明 点亮世界”字样的塑料纸包裹的,在其一侧张贴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上标识有“执行标准:GB/T5013.6-2008 JB/T8735.2-2016;型号:YC/JHS/YH;规格:3×6+1;长度100m;电压:450/750V;检验员:检/06;生产日期:2026年2月和津拓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的字样,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系统无法查询到该产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的相关信息及该产品获得强制认证的情况,当事人销售虚假标注厂名和未经强制认证的电线电缆产品。 ? ?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2月份从市场上的推销人员处购买了被举报的电线电缆8卷,因当事人在购买时采用的是现金支付的方式,无法提供购买凭证及支付记录,且我局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也未发现其他证据故对当事人陈述情况予以采信。3月29日当事人销售给举报人8卷该产品,并开具有销售单据,当事人的收款码为个人收款码,实际收款人名为胡唐璇,与重庆沛泉线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贤沛为夫妻关系,该产品的销售单价是1460元/卷,总销售金额是11680元,当事人虽给举报人补开了电子发票,但发票上所标注的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红电线电缆经营部,经营者:吴百成)与当事人无直接关联,故在计算违法所得时不扣除税费。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当事人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必要支出,可以在认定违法所得时扣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应当扣除当事人的必要支出,但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产品的凭证或其他能证明其支出的证据,故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应全额计入违法所得,不予扣除。当事人在调查中积极配合、积极整改并提供了《整改报告》。综上,当事人销售未经强制认证的电线电缆的货值金额共计11680元,违法所得共计1168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壹仟陆佰捌拾元整(¥11,680.00)。
12000.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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