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艾文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082MA3NCMT62W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荣市监处罚〔2026〕876号
当事人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3
2
津关综知字(2019)0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关综知字[2019]007号当事人:荣成市艾文贸易有限公司地址:临泉县城南教育西路中泰锦城1号楼法定代表人:邓水金当事人于2019年3月11日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儿童自行车到马来西亚,报关单号为:020220190000143748。经海关查验,发现实际货物中有使用“奔驰三叉星(图形/立体)”商标儿童玩具车50辆和使用“飞鸽”商标儿童自行车17辆,价值人民币6049.79元。“奔驰三叉星(图形/立体)”商标权人戴姆勒股份公司和“飞鸽”商标权人天津市飞鸽集团有限公司均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货物,并向我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我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货物上使用的“奔驰三叉星(图形/立体)”和“飞鸽”商标,与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相同,且事先均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上述货物属于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
没收上述侵犯“奔驰三叉星(图形/立体)”商标权儿童玩具车50辆和侵犯“飞鸽”商标权儿童自行车17辆,并处罚款人民币630元
6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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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