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明昌塑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蔡胜伟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10250799906756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大城县大阜村村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市监处罚〔2026〕110号
2026年3月27日,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李光辉(执法证号:03100630125)、高华(执法证号:03100630164)根据《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常态化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工作方案》连续多年未年报企业名单,对廊坊明昌塑料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进行检查,通过该10家公司登记的电话和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与该10家公司登记的住所所在地村委会联系,并出具盖章证明,未能联系上该10家公司。其行为涉嫌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我局决定立案调查。经查,2026年3月27日,根据《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常态化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工作方案》连续多年未年报企业名单,执法人员对廊坊明昌塑料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进行检查,通过对该10家公司登记的电话和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与该10家公司登记的住所所在地村委会联系,并出具盖章证明,未能联系上该10家公司。2026年3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收集了该10家公司连续多年未年报的相关证据,目前此案已基本查清。
对该10家公司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
2026-05-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6-03-3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4-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