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舒美天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东兰舒美精品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惠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224MA5KCGY858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东兰县东兰镇五峰路37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1号
2026年8月13日,我局在对东兰县东兰镇五峰路372号的广西舒美天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东兰舒美精品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经检查,该场所存在以下问题:室内消火栓供水压力不足,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编号:〔2026〕第0147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兰消限字〔2026〕第0018号)、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广西舒美天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东兰舒美精品酒店处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6年8月13日,我局在对东兰县东兰镇五峰路372号的广西舒美天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东兰舒美精品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经检查,该场所存在以下问题:室内消火栓供水压力不足,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编号:〔2026〕第0147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兰消限字〔2026〕第0018号)、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广西舒美天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东兰舒美精品酒店处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东兰县消防救援局
2026-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