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牡田药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甘连科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126MA73DTCC78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茶埠镇岳家湾村9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岷县)市监处字﹝2026﹞86号
当事人分别于2020年6月24日和2024年12月10日成立甘肃岷芪源药业有限公司和岷县天芪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于2021年7月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注册第49452310号和49456387号,商标注册均为“陇岷芪源”,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分别是国际分类第35类:寻找赞助;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截止)、第40类:纸张处理;水处理(截止),2023年3月28日申请并商标注册第65990238号,商标注册为“”,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是国际分类第5类:中药材;药用草药茶;中药袋;医用保健袋;包扎绷带;净化剂;含药物的饮料;杀虫剂(截止)。2023年7月份、2023年12月份在淘宝平台、拼多多平台开设了网店,店铺名称均为“甘岷源”,2026年1月份在抖音平台开设了网店,店铺名称为“岷芪源”,经营当归、黄芪、党参等农产品,使用的包装为塑料包装(现场检查未发现),包装袋上标签是当事人自己制作打印,打印的标签销售商有两个名称:甘肃岷芪源药业有限公司和岷县天芪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使用,两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为甘连科。2025年7月份,当事人在岷县当归城通过生意往来认识一名河北省的生意人(姓名籍贯不详)介绍包装袋的制作商,并由河北省生意人联系包装袋制作商按照当事人的制作要求制作了4种包装袋,印制的包装袋右上角有当事人注册商标第65990238号核准的图形“”和紧挨图形下方“岷芪源”三个汉字并在图形右上角标有?的注册标记组合而成,包装袋背面的标签中印有初级农产品等信息,销售商名称均为甘肃岷芪源药业有限公司,名称是黄芪、散装净含量为60克、250克的包装袋分别印制了25600个和20000个,价格分别为0.06元/个和0.12元/个;名称是当归、散装净含量为250克的包装袋印制了20000个,价格0.12元/个;名称是党参、散装净含量250克的包装袋购进了10000个,价格0.16元/个,印制包装袋的费用是当事人从销售给河北省生意人黄芪片货款中支付给河北省生意人,上述包装袋的费用合计7936.00元。上述包装袋自购进后和塑料包装袋一同用于包装当归、党参、黄芪生平农产品在拼多多平台、抖音平台和淘宝平台销售,同时将拼多多平台和淘宝平台的店铺名称修改为“岷芪源”。2026年3月26日,我局接到投诉举报人的商标侵权投诉举报信,2026年3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核查,在核查中,对涉案物品依法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2026年5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了检查,当事人继续利用未查获和未交待印制的包装袋分装当归、党参、黄芪等农产品经营,经县局负责人批准,我局执法人员对涉案物品依法实施了封存的行政强制措施,在我执法人员调查期间,当事人于2026年4月份将抖音平台店铺名称修改为自己注册商标“陇岷芪源”、2026年3月31日将淘宝平台店铺名称修改为“岷芪归”,拼多多平台店铺名称继续使用“岷芪源”,2026年5月25日将营业执照名称变更为岷县牡田药业有限公司,并停用印制的包装。
1.没收使用印制有销售商名称为甘肃岷芪源药业有限公司包装袋包装的黄芪片2388袋(250克/袋)、当归片179袋(250克/袋)、当归(原条)632袋(250克/袋)、党参(原条)98袋(250克/袋)、黄芪包装袋(规格:60克)25600个、黄芪包装袋(规格:250克)8700个、当归包装袋(规格:250克)10965个、党参包装袋(规格:250克)3600个;价值合计96661.8元;2.罚款10000元。
106661.80元
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5
2
(岷)市监罚〔2026〕86号
2026年3月26日,我局收到投诉举报人商标侵权投诉举报信,反映甘肃岷芪源药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投诉举报人的注册商标“岷芪源MINQIYUAN”中的“岷芪源”三个字用于企业名称、中药材产品包装、产品标签,线上电商销售,线下经营宣传,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一)的规定,要求依法查处。
2026年3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投诉举报人的商标侵权投诉举报信反映的情况,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农产品黄芪、当归和党参的包装袋(散装净含量:250克)右上角有当事人注册商标第65990238号核准的图形和紧挨图形下方“岷芪源”三个汉字并在图形右上角标有?的注册标记组合而成,包装袋背面的标签中印有初级农产品等信息,销售商名称均为甘肃岷芪源药业有限公司。投诉举报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对岷县牡田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使用印制有销售商名称为甘肃岷芪源药业有限公司包装袋包装的黄芪片2388袋(250克/袋)、当归片179袋(250克/袋)、当归(原条)632袋(250克/袋)、党参(原条)98袋(250克/袋)、黄芪包装袋(规格:60克)25600个、黄芪包装袋(规格:250克)8700个、当归包装袋(规格:250克)10965个、党参包装袋(规格:250克)3600个;价值合计96661.8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06661.80元
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