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鸣奇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振玺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ALM6407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南大公路166号之一60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9
(2025)浙0105民初281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鸣奇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哪吒潮孩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番市监处罚﹝2026﹞509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4月23日期间经营“科颜氏高保湿霜(125ML)保湿补水”普通化妆品,未按规定查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另查明,当事人在调查期间提供了涉案化妆品2026年6月17日的送检合格报告。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4月23日期间经营“科颜氏高保湿霜(125ML)保湿补水”普通化妆品,未按规定查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另查明,当事人在调查期间提供了涉案化妆品2026年6月17日的送检合格报告。当事人经营“科颜氏高保湿霜(125ML)保湿补水”未查验出厂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经营普通化妆品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五年以内第一次实施同一性质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进货数量60瓶涉案产品数量较少故违法区域范围较小,涉案产品风险性较低,危害后果轻微,已采取补救措施积极改正,参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三、四、五、六、八、九项的规定,建议给予减轻行政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营普通化妆品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2000元。当否,请领导审批。
2000.00元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