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嘎洒镇曼沟城兴石场(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程霖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801MA6K3NYW32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播村民委员会曼沟村民小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应急罚〔2025〕32号
2025年12月8日,景洪市应急管理局在对景洪市嘎洒镇曼沟城兴石场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下列问题:1.尚未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2.现场从780M至750M多台阶同时生产,工作面超前距离不够,工作平台宽度不足、工作台阶高度局部超过设计值10M。3.770M至790M段运输道路坡度超过设计值。4.780M清扫平台宽度不满足设计值(6M)的要求,780M清扫平台南段存在掏采情况,依据矿安〔2022〕88号文《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二部分第十二条“露天采场未按设计设置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属于重大隐患。5.局部靠帮台阶坡面角超过设计值(60°),靠帮台阶高度超过设计台阶高度(10M),后者依据矿安〔2022〕88号文《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二部分第四条“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者最终边坡台阶高度超过设计高度”,属于重大隐患。6.770M、760M台阶边缘等危险区域安全警示标识、标牌缺失。7.局部道路排水沟堵塞,清理不及时;上部台阶排水系统尚未形成。8.部分台阶局部地段存在大量浮石和少量散岩,未及时清理。9.2025年11月采场现状平面图绘制不规范,信息不完整,与现场实际有出入。10.未能提供反映现状的采场边坡剖面图及采场防排水系统图等。11.现状边坡总高度已超过100M,建议尽快开展现状边坡稳定性分析。
决定对景洪市嘎洒镇曼沟城兴石场违法行为第1项、第3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不予处罚;对违法行为第2项处罚人民币10000元;对违法行为第4项处罚人民币45000元;对违法行为第5项处罚人民币45000元;对违法行为第11项处罚人民币45000元;以上各项合并处罚,共处人民币14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45000.00元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
2026-03-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