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金顺达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梓豪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411747441541C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湛河区南环路32号院(天鹰集团南门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7-19
2021-07-12
(2021)豫0403执1104号
追偿权纠纷
平顶山市恒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荣森商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7-13
2021-07-12
(2021)豫0403执1105号
追偿权纠纷
平顶山市恒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荣森商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7-23
2020-02-24
(2020)豫0403民初273号
保证合同纠纷
平顶山市恒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平顶山市荣森商贸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金顺达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2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7-23
2020-02-24
(2020)豫0403民初274号
追偿权纠纷
平顶山市恒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平顶山市荣森商贸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金顺达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1415.3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湛市监处罚〔2026〕65号
当事人因未按规定报送2023年度和2024年度年度报告,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6年1月16日,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提示性公告,要求当事人改正,但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仍未改正,且通过向当事人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确认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和预留的电话,均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0.00元
平顶山市湛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湛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湛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湛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