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蕾 | 注册资本:1915.9006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6679310227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以南、蓬莱路以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12
(2023)皖民终343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
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23-03-27
(2022)皖01民初1383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
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11-21
(2022)皖01民初1383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
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10-14
(2022)皖01民初1383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
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10-14
(2022)皖01民初1383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12-29
买卖合同纠纷
淄博联创聚氨酯有限公司
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7
2021-09-28
(2021)浙0881民初26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金冠特种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
江山市人民法院
8
2021-09-07
(2021)浙0881民初26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金冠特种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
江山市人民法院
9
2021-02-24
(2021)浙0282民初11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奇红电器有限公司
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10
2019-05-15
(2019)皖0191民初220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谭**
童**,合肥东森机械有限公司,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兰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29
2021-09-29
(2021)浙0881民初2621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金冠特种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5-06
2021-03-04
(2021)浙0282民初11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奇红电器有限公司与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0-27
2020-09-09
(2020)皖0191民初42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徽兴远家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与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6-15
2020-06-08
(2020)皖0191民初2263号之一
合同纠纷
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与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7-07-27
2016-08-16
(2016)皖0191执1182号
民事
合肥市金润物流有限公司、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52714.50元
执行案件
6
2015-07-24
2015-07-24
(2015)合高新民一初字第00839-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合肥市金润物流有限公司与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839-1
民事案件
7
2015-07-24
2015-07-24
(2015)合高新民一初字第00839-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合肥市金润物流有限公司与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经锦市监处罚〔2026〕2号
经核算,涉案不合格冷冻箱10台,市场销售价格2612.39元/台,货值金额总计26123.9元,无违法所得。
1;罚款陆万贰仟陆佰玖拾柒元叁角陆分。
62697.36元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7
2
合经执市监处罚〔2024〕77号
现查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7日当事人创建生产任务单,生产冷藏箱(名称:BPN-92规格型号:MSR92-RE)25台。生产成本为414.21元/台。2024年1月6日当事人与宝帕尼家电(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宝帕尼家电(中国)有限公司以进价550元/台的价格购进14台冷藏箱(规格型号:BPN-92RE),剩余的11台冷藏箱(名称:BPN-92规格型号:MSR92-RE)当事人当作员工福利发放给钱胜杰等11名员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研究所对涉案批次商品进行抽检,抽检结果显示上述商品的耗电量项目不符合GB12021.2-2015的标准,依据《电冰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经过核算,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3750元,违法所得为1901.06元。
1;罚款壹万叁仟柒佰伍拾元;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玖佰零壹元陆分。
13750.00元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