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塔什库尔干县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鑫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31MA78REN33T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塔吉克阿巴提镇四村四组19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6
(2025)新31民终300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塔什库尔干县分公司,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刘*,程*,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10-13
(2025)新31民终3004号
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塔什库尔干县分公司,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易**,林**
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5-12
(2025)新3131民初300号
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易**,林**,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塔什库尔干县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心支公司,程*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4
2025-05-12
(2025)新3131民初316号
合同纠纷
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塔什库尔干县分公司
唐*,刘*,程*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5
2024-12-03
(2024)新31民终357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塔什库尔干县分公司
刘*,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11-08
(2023)闽0423民初699号
合同纠纷
新疆新瑞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唐*,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康**,黄**,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塔什库尔干县分公司,王**
清流县人民法院
7
2023-09-25
(2023)闽0423民初699号
合同纠纷
新疆新瑞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塔什库尔干县分公司,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康**,黄**,王**,唐*
清流县人民法院
8
2023-09-25
合同纠纷
清流县人民法院
9
2023-08-02
(2023)闽0423民初699号
合同纠纷
新疆新瑞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塔什库尔干县分公司,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清流县人民法院
10
2022-08-01
(2022)新3131民初1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润庆节水新材料有限公司
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喀什凯辰商贸有限公司,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塔什库尔干县分公司,丁**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1-09
(2023)闽0423民初699号
合同纠纷
新疆新瑞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康**
裁判文书
清流县人民法院
2
2023-09-21
合同纠纷
新疆新瑞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黄**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清流县人民法院
3
2022-06-12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润庆节水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巴楚县润庆节水设备有限公司)
喀什凯辰商贸有限公司,丁**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0-06
2025-09-25
(2025)新民申221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程*、刘*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5-08
2023-05-04
(2023)新31民终4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润庆节水新材料有限公司、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税稽罚(2026)60号
你单位2021年7月14日接受水磨沟区南湖北路裴培宝祥建材经销部开具的5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65002100111,发票号码:02128602-02128606,货物名称:*经营租赁*挖掘机租赁,发票金额495,049.50元,税额为4,950.50元,价税合计500,000.00元。 发票流。你单位2021年7月007#、009#凭证显示,以上发票你单位已入账并将对应成本在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合同流。检查组于2026年4月14日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喀税稽通〔2026〕032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提供与水磨沟区南湖北路裴培宝祥建材经销部销售合同,你单位未提供相关合同。 货物流。检查组于2026年4月14日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喀税稽通〔2026〕032号),要求你单位限期内提供与水磨沟区南湖北路裴培宝祥建材经销部物流运输资料,你单位于2026年6月12日提供情况说明,陈述该笔发票对应的交易并非真实业务往来,你单位未提供物流运输资料;检查人员与你单位实际施工负责人程凤进行询问该笔业务真实性,程凤陈述你单位将塔什库尔干县班迪尔巴扎达什特村高效节水项目分包给她,程凤负责调配租赁机械和人工,她表示该50万元发票没有实际的机械租赁业务。 资金流。经检查,你单位提供情况说明称因黄冬梅熟悉新疆水利工程业务,让黄冬梅为你单位提供当地材料信息及市场行情参考,黄冬梅并非你单位员工。黄冬梅负责你单位在新疆的招标工作,与你单位是合作关系,唐聪是你单位报账员,是黄冬梅派到涉案项目,负责和你单位对接实际施工的班组进行付款相关事宜。唐聪受黄冬梅委托于2021年7月12日向你单位申请支付500,000.00元,你单位于2021年7月13日通过农业银行对公账户(尾号3450)向水磨沟区南湖北路裴培宝祥建材经销部浦发银行对公账户(尾号0572)支付500,000.00元,水磨沟区南湖北路裴培宝祥建材经销部于2021年7月13日通过浦发银行对公账户(尾号0572)向王学林招商银行个人账户(尾号5808)转账500,000.00元,王学林当日通过招商银行个人账户(尾号5808)向刘乐乐招商银行个人账户(尾号1895)转账500,000.00元。根据唐聪提供的证明材料,刘乐乐扣除手续费后当日通过招商银行个人账户向唐聪工商银行个人账户(尾号0387)转账476,00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1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