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之玉米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颖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7223157772521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浦城县仙阳镇荣华山大道4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04
(2024)闽0722民初1359号
合同纠纷
福建浦之玉米业有限公司
奥克力(福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浦城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02
2020-11-24
(2020)闽0722民初19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浦之玉米业有限公司与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浦市监处罚﹝2026﹞20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0月22日生产“浦城大米﹝枫溪梯田﹞”产品,规格为2.5KG/包,共生产200包,全部销售给浦城县奇获供应链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当事人的线上经销商,负责在抖音商城“奇获”店铺销售。该批次大米外包装营养成分表标注为“每100克能量1409千焦,蛋白质8.2克,脂肪10.8克,碳水化合物30克”。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检验报告》﹝编号:﹝2025﹞MLSP-137福建闽粮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显示,“浦城大米﹝枫溪梯田﹞”产品每100克脂肪含量应当为0.8克,并非10.8克,涉案批次大米营养成分表标注错误系包装袋印刷错误所致。当事人曾于2024年6月18日因同样的食品营养成分表错误标注问题被本局责令改正。当事人于案发后进行整改,剩余印有错误食品营养成分表的大米包装袋已停止使用。
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小写:1300﹞。
1300.00元
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