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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瑞鑫方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孟飞注册资本:506.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00704310252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高新雁北路1683号居然之家万佳雁北路店四楼1106-1-4-067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税稽一罚﹝2026﹞58号
根据案件交办要求,对你单位取得的江苏迈伟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5份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进行检查,查明有下列涉税违法事实:1、发票流情况检查组通过对你单位账簿凭证的检查,发现你单位取得江苏迈伟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开具的5张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是24322000000037854140、24322000000037804974、24322000000037901066、24322000000037891325、24322000000037522823,发票金额:1,478,938.05元,税额192,261.95元,价税合计:1,671,200.00元。你单位于2024年1月认证抵扣进项税额192,261.95元,2024年3月28日更正1月申报表做进项税额转出192,261.95元,补缴税款:增值税192,261.9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729.17元,教育费附加2,883.92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922.62元、滞纳金3,382.85元,共计207,180.51元。发票转出时直接在账簿中调减库存商品,未列成本。2、资金流情况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7日间,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孟飞从个人建设银行账户(账号6217004320004224509)取现790,000.00元后向江苏迈伟商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支付现金790,000.00元;2024年1月27日你单位从法定代表人妻子彭玉娇个人建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6217004320003212034),取现44,000.00元后向江苏迈伟商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支付现金44,000.00元;2023年10月-12月期间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孟飞通过个人微信向江苏迈伟商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微信转账支付327,397.00元;2023年12月-2024年1月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孟飞将其他合作商支付的现金直接转付给江苏迈伟商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191,900.00元。剩余款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孟飞称通过自有现金直接付给江苏迈伟商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还有部分通过江苏迈伟商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提供的POS机刷卡支付,货款全部付清。3、业务流情况2024年初,你单位与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提供空调设备及安装。你单位于2024年1月向江苏迈伟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空调器、保温管、铜管等,所购产品全部用于昌都市第六高级中学工程项目,所购商品由江苏迈伟商贸有限公司负责运输至项目所在地。综上,检查组认为你单位取得的江苏迈伟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5张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24322000000037854140、24322000000037804974、24322000000037901066、24322000000037891325、24322000000037522823,发票金额:1,478,938.05元,税额192,261.95元,价税合计:1,671,200.00元,是有货物购进的情况下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对你单位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行为处5,000.00元罚款
5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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