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旺东门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焕杰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21MACYM3GY83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经济新区银海管理委员会祥和西路冠力玻璃厂院内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税稽罚〔2026〕34号
(一)取得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根据协查资料反映,你公司2024年9月取得漯河腾豫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豫公司)开具的2份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MADX4NL17Q,开具日期:2024年9月26日,发票号码:24412000000166307029、24412000000166297156、货物名称:*有色金属压延材*铝合金型材、*化学试剂助剂*发泡胶、*金属制品*膨胀钉、*金属制品*钻尾自钻螺丝,金额353982.31元,税额46017.69元,价税合计400000.00元,已证实虚开发票。经核实存在以下违法问题:
发票流情况:经核实你公司2024年9月26日取得腾豫公司开具的2份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53982.31元,税额46017.69元,价税合计400000.00元。将上述发票涉及的铝合金型材、发泡胶等353982.31元在“主营业务成本”税前列支,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6017.69元。
资金流情况:旺东门窗将上述发票价税合计400000.00元在“应付账款”会计科目中挂账,经查询你公司对公账户至今未付款。
货物流情况:经核实,你公司与腾豫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因2016年-2017年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小东与高阳之间有个人债务45万元(无法提供相关资料),2024年双方协商用货物抵债,货物和发票由高阳提供,目前无法联系高阳并确认高阳与腾豫公司的关系。协查资料反映腾豫公司已走逃失联,上述2份发票已证实虚开,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无法提供货物的出入库单、物流单等资料,无法证明以货物抵债,抵清个人债务的事实。
你公司2025年6月将上述发票涉及的进项税额46017.69元进行进项税转出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三次修订)第十九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一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你公司接受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8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