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湘粮萱溪硒泉矿泉水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飞财 | 注册资本:117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02MA38XW5Q19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萱溪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6
(2026)赣0902民初135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市市监处罚﹝2026﹞58号
2023年7月,当事人购买了一台平衡重式叉车(设备代码:511010341202325370)用于成品仓库搬运产品,型号:CPD,产品编号:05015DL0707,制造日期:2023年5月10日,生产厂家: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5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前往江西湘粮萱溪硒泉矿泉水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车间的成品仓库过道上有一台在用平衡重式叉车(设备代码:511010341202325370),未及时检验、也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直接投入使用。本局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送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宜C市监特令〔2026〕第29号),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了上述未经检验的叉车并封存。2026年6月1日,经当事人申请,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对该平衡重式叉车开展了首检(投用前)。2026年6月2日,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了该平衡重式叉车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首次)检验报告》(报告编号:C-ZDNC20261145),检验结论为合格。
罚款30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0元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1
2
袁林罚决字﹝2026﹞第018号
经依法查明,你单位于2024年在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萱溪村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建设厂房和清表的行为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出具的《江西湘粮萱溪硒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破坏森林资源现场调查报告 》,江西湘粮萱溪硒泉矿泉水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0039公顷,森林类别为商品林,地类为竹林地;毁坏林木面积0.0123公顷,被毁坏林木价值为171.4元,森林类别为商品林,地类为竹林地,优势树种为毛竹
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贰拾陆元肆角
1926.40元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林业局
2026-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