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高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检财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81MA398PJ115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经济开发区南兴三路以东、南环路以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7
(2024)赣0681民初3940号
租赁合同纠纷
赵**
江西德高电梯有限公司
贵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鹰市监处罚〔2026〕326号
经查:2025年9月,中兆壹号院小区的物业鹰潭市中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兆壹号院小区的48台电梯维护保养,与当事人签订电梯维保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当事人对上述小区内的共计48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费用为平均每台电梯保养费用为270元/月。
2026年6月16日,执法人员调取了中兆壹号院小区18栋2026年6月15日的电梯监控,监控显示只有当事人的一名工作人员胡明敏的进出记录,未见当事人其他工作人员的进出记录。2026年6月15日,当事人工作人员胡明敏(单独一人)完成了对中兆壹号院小区18栋的一台电梯(设备代码:31101007620227845)的半月维护保养,但在维护保养后胡明敏未填写维保记录。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当事人员工胡明敏没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当事人确认了其安排一名没有特种设备作业证的工作人员进行电梯维保、且未填写维护保养记录的事实。
当事人确认了其维保人员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事实。
1、没收违法所得135元(一台电梯半个月维保费用135元);
2、罚款5000元;
罚没款合计5135元。
5135.00元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