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周文星农资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文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02MA73P0XY7K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龙渠乡保安村门店(中学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罚〔2026〕425号
2026年4月1日,我局对甘州区周文星农资经营部经营的薄膜(规格型号:700mm×0.01mm 10kg/卷,生产日期/批号:2025-12-13,标示生产单位名称:济宁市振兴塑料制品厂)和聚乙烯农用地膜(规格型号:700mm×0.01mm 5kg/卷,生产日期/批号:2025-02-07)进行了监督抽检。2026年5月18日,由张掖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编号为No:QGXJ2026-032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显示:“该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厚度极限偏差、平均厚度偏差、直角撕裂负荷(横向)、拉伸负荷(横向)不符合GB 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标准要求,依据《张掖市2026年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编号为No:QGXJ2026-033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显示:“该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厚度极限偏差、平均厚度偏差、拉伸负荷(横向)不符合GB 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标准要求,依据《张掖市2026年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2026年5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至6月3日,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对上述薄膜和聚乙烯农用地膜的检验结果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
对甘州区周文星农资经营部进行了:
1.罚款:金额32524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32524元,大写叁万贰仟伍佰贰拾肆元整。
32524.00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