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米米佳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丰世玉 | 注册资本:11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82731301157T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辉县市孟庄徐村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3-28
2014-09-04
(2014)新中民三初字第36号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雷诺软件公司与新乡市米米佳食品有限公司、新乡市逗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04-02
2017-12-15
(2017)豫0782民初37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乡市米米佳食品有限公司与闫**、闫**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2855.80元
民事案件
3
2016-09-12
2016-08-10
(2016)豫0782执512号
运输合同纠纷
新乡市米米佳食品有限公司与张**运输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6-01-18
2016-01-18
(2015)新中民二终字第605号
运输合同纠纷
新乡市米米佳食品有限公司与张**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5-10-26
2015-10-26
(2015)辉民初字第1847号
运输合同纠纷
新乡市米米佳食品有限公司与张**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26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4-09-04
2014-09-04
(2014)新中民三初字第36号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雷诺软件公司与新乡市米米佳食品有限公司、新乡市逗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辉市监处罚﹝2026﹞223号
2026年5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新乡市米米佳食品有限公司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成品库有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米米佳”雪米饼、香米饼各35箱,规格:4包x1000g/箱,共计70箱。 箱体上显示:制造商:新乡市米米佳食品有限公司,产地:河南省新乡市;地址:辉县市孟庄徐村西。经局领导审批后,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公司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其《财物清单》各1份,对上述产品涉嫌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米米佳”雪米饼、香米饼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封存。现场我局对当事人未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的行为,现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初步审查,该公司生产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第(一)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的规定。为查明事实,我局于2026年5月13日立案。 调查认定的事实:2026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就该公司生产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米米佳”雪米饼、香米饼情况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丰世玉进行了询问调查。该批次产品是2026年5月12日生产的,未标注生产日期的70箱“米米佳”雪米饼、香米饼,同规格4包x1000g/箱销售价格为46元,该批产品70箱货值金额共计3220元,未售出无违法所得。因案情较复杂,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批准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为三十日。该公司承认上述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截止目前,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尚未发现造成不良后果。 本案于2026年5月13日开始调查,至2026年6月17日调查终结,本案自审查批准立案以来整个程序均按法律规定进行,程序合法。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本局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米米佳”雪米饼、香米饼,规格:4包x1000g/箱,共计70箱; 二、罚款30000元(适用对一般等次违法行为的处罚)。
30000.00元
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