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岩奕泰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仁军 | 注册资本:500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2MA2JB0C71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28号新尚大厦1幢13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10
(2026)浙0302民初1289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浙江中岩奕泰建设有限公司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1-21
(2024)浙03民终607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瑞安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中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9-20
(2024)浙0303民初410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温州中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瑞安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4
2024-06-20
(2024)浙0303民诉前调591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温州中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瑞安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5
2023-07-14
(2023)浙0302民诉前调8858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周**
温州中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蒋**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鹿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919号
2026年4月26日,当事人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温州市丰双片区鞋都单元C-14地块建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泥浆),共处置方量为23.33立方米。同年6月12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温鹿综执责改通字[2026]第020206号),要求取得车辆后依法处置建筑垃圾。同年6月26日当事人将建筑垃圾(泥浆)运回上述工地,整改完毕。该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违法性质为: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需按照处罚决定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1000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8-09
2
温鹿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770号
2026年4月1日晚,当事人在温州市丰双片区鞋都单元C-14地块建设项目工地门口有将冲洗运输车辆的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违法行为。同年4月3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温鹿综执责改通字[2026]第020549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两日内整改完毕。同年4月7日,执法人员巡查该工地复查整改情况时,当事人仍有将洗车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违法行为。同年6月8日,执法人员前往该工地复查整改情况,当事人已设置新的洗车平台,洗车废水经洗车平台周围的排水沟能在工地内循环使用,工地门口已增设减速带,整改完毕。该行为已违反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违法性质为: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
1300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