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淄博广鸿经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边宗军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030578610269XP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临淄区凤凰镇工业北路(凤凰镇东召西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6-03
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顺达管业有限公司,淄博顺泰冶金有限公司,淄博顺达矿业有限公司,淄博得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淄博齐华置业有限公司,淄博齐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淄博顺达饭店有限公司,淄博荟芳园餐饮有限公司,淄博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淄博广鸿经贸有限公司,青岛齐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岛齐华实业有限公司,青岛齐华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玄马玻璃钢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内蒙古齐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齐华矿业有限公司,赤峰市辽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志岩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云南腾珏矿业有限公司,会泽县雄邦矿业有限公司,威格鸣达(四川)矿业有限公司,会东县大鑫矿业有限公司,肃北县富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宁县清江桥巴凌冲铁矿有限公司利害关系人
破产文书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7
2020-12-01
(2020)鲁民申8039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4-21
2019-09-04
(2019)鲁0305民初2156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与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顺达管业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4-01
2020-03-13
(2019)鲁03民终4554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8-12-14
2018-10-19
(2018)鲁0305民初320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淄博广鸿经贸有限公司、山东北金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7038001.78元
民事案件
5
2018-08-22
2018-07-27
(2018)鲁0305执保78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淄博广鸿经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56560777.06元
执行案件
6
2018-07-25
2016-09-20
(2016)鲁0305执108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淄博弘圣劳保用品有限公司、淄博广鸿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7-08-03
2017-07-06
(2017)鲁0304民初12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淄博正元矿业有限公司与淄博广鸿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570323.00元
民事案件
8
2017-06-30
2017-06-30
(2016)鲁0305民破2号之二
申请破产重整
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破产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7-06-27
2016-12-02
(2016)鲁0305民初4463号
修理合同纠纷
淄博张店天源农机公司与淄博广鸿经贸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342.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淄高新市监处罚〔2026〕142号
我单位信用科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更正,执法人员通过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进行核查,显示当事人税务系统、社保系统为非正常户;执法人员通过两次信封邮寄,在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张贴公告等形式均无法联系到当事人,2026年3月30日信用科将该案件线索按程序移送综合执法科。 经登录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初步核查山东悦城置业有限公司等288家企业,其中正思(山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7GATH73H)已自行注销,剩余287家企业处于在营状态。为查明事实,我单位于2026年4月2日立案,经核查上述287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更正。我单位向税务部门发函《关于对2023、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进行税务登记及纳税情况核查的函》对企业纳税情况核查,高新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当事人连续两年系非正常户的事实;我单位向社保部门发函《关于对 2023、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进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核查的函》对企业社保缴纳情况核查,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当事人非正常户的事实;我单位两次通过信件邮寄《关于对2023、2024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清理公告》,上述287家企业邮寄信件均被退回。我单位在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场所张贴《关于清理2023-2024年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的公告》,当事人未及时履行年报公示、纳税申报义务或者办理注销登记。案件调查期间未采取强制措施。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核实,当事人2023年、2024年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6年3月30日信用科移交的一般程序案件线索移交单,证明该案的案件来源; 2.《淄博高新区连续两年未年报拟清理名单(288户)》,证明被清理企业连续两年未进行年度报告公示,以及通过两次邮寄均无人签收的事实; 3.我单位在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场所张贴《关于清理2023-2024年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的公告》照片,证明我单位已提示当事人及时履行年报公示、申请移除经营异常名录、纳税申报义务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4.我单位两次通过信件邮寄的《关于对2023、2024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清理公告》且被退回的288份邮件,证明我单位通过企业登记地址邮寄送达288家被清理企业无接收的事实; 5.《关于对2023、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进行税务登记及纳税情况核查的函》,证明我单位通过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核查情况; 6.《关于对 2023、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进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核查的函》,证明我单位通过社保部门对企业社保缴纳核查情况; 7.高新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一份,证明当事人系非正常户的事实; 8.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材料一份,证明当事人非正常户的事实; 9.自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查询的正思(山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7GATH73H)已自行注销的情况。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有关调查单位及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认可。 案件性质:当事人2023年、2024年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当事人构成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