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都安新润发发到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习志良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1228MABRCF6N4J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大桥路都安金澄水岸10#楼一层内商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河都市监处罚〔2026〕52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06月23日成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大桥路都安金澄水岸10#楼一层内商场从事食品销售。2026年5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河池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红薯、白萝卜、葱花、山东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6年6月5日,我局收到河池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四份《检验报告》,其中,编号SP20260495A的《检验报告》显示:食品名称:红薯,检验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标准指标≤0.01mg/kg、实测值0.14mg/k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编号SP20260497的《检验报告》显示:食品名称:白萝卜,检验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标准指标≤0.01mg/kg、实测值0.063mg/k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编号SP20260502A的《检验报告》显示:食品名称:葱花,检验项目:毒死蜱、标准指标≤0.02mg/kg、实测值0.10mg/k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编号SP20260505A的《检验报告》显示:食品名称:山东姜,检验项目:噻虫胺、标准指标≤0.2mg/kg、实测值0.48mg/kg,检验项目:毒死蜱、标准指标≤0.02mg/kg、实测值0.04mg/k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6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验报告》直接送达当事人,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待售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红薯、白萝卜、葱花和山东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上述《检验报告》无异议,也未提出复检申请,视为对检验报告结果的认可。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主动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上述涉案批次的食用农产品,至案件调查终结未能实际召回。当事人于2026年5月7日从广西宁之昀农产品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红薯,购进数量为37kg,购进单价为3.2元/kg,购进金额为118元。共销售34.85kg,销售单价为5.16元/kg,销售金额为179.82元。报损2.15kg,报损的货值金额为11.10元。经计算,涉案批次红薯的总货值金额为190.92元,违法所得68.30元;当事人于2026年5月5日从南宁市钟德陈蔬菜批发部购进上述批次白萝卜,购进数量为15kg,购进单价为1.8元/kg,购进金额为27元。共销售12.25kg,销售单价为3.16元/kg,销售金额为38.71。报损2.75kg,报损的货值金额为8.69元。经计算,涉案批次白萝卜的总货值金额为 47.40元,违法所得16.66元;当事人于2026年5月6日从南宁市江南区卫朋蔬菜批发经营部购进上述批次葱花,购进数量为14kg,购进单价为6.4元/kg,购进金额为90元。共销售12.39kg,销售单价为11.16元/kg,销售金额为138.27元。报损数量为1.61kg,报损的货值金额为17.97元。经计算,涉案批次葱花的总货值金额为156.24元,违法所得为58.97元;当事人于2026年5月6日从南宁市江南区清汝蔬菜批发部购进上述山东姜,购进数量为15kg,购进单价为9.66元/kg,进货金额为145元。共销售14.29kg,销售单价为13.16元/kg,销售金额为188.11元。报损数量为0.71kg,报损的货值金额为9.29元。经计算,涉案批次山东姜的总货值金额为197.40元,违法所得为50.02元。
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93.95元;2.罚款1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193.95元,款项上缴国库。
1000.00元
都安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3
2
桂河都市监当罚〔2024〕583号
2024年9月5日,本局会同都安瑶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对我县烟草市场进行联合检查,发现位于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大桥路都安金澄水岸10#楼一层内商场的“都安新润发发到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烟草制品12个品种共计5条,货值850,且当事人当场表示未办理该经营场所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罚款200.00元。
200.00元
都安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