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喜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2777650942D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富卓花园广场地下一层、首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0-22
(2019)京02民终12797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
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2019-10-21
(2019)京02民终12797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
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3
2019-09-12
(2019)京02民终11143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
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4
2019-09-12
(2019)京02民终11140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
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5
2019-09-12
(2019)京02民终11430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
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6
2019-09-10
(2019)京02民终11146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
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7
2019-09-09
(2019)京0102民初24088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
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8
2019-07-09
(2019)京0102民初23910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
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9
2019-07-08
(2019)京0102民初22504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10
2019-07-08
(2019)京0102民初22607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18
2023-05-12
(2022)京0102民初121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与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8-24
2020-08-14
(2020)京民申3745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与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8-24
2020-08-14
(2020)京民申3746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与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3-26
2019-12-17
(2019)京0102民初45447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71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2-18
2020-02-10
(2020)京民申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与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1-02
2019-12-25
(2019)京民申5976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与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1-02
2019-12-25
(2019)京民申5970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与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1-02
2019-12-25
(2019)京民申6088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与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1-02
2019-12-25
(2019)京民申5971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与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1-02
2019-12-25
(2019)京民申6090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与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西市监处罚﹝2026﹞570号
当事人销售的“金皇菊”为初级农产品。产品信息为,品名:金皇菊,产品类别:初级农产品,配料:菊花,净含量:22克,保质期:12个月,产地:河南省郑州市,生产商:郑州市益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内经一路东、纬六路北2号厂房,服务热线:400-9929-893。 当事人销售的“黄菊”为初级农产品。产品信息为,品名:黄菊,产品类别:初级农产品,配料:菊花,净含量:20克,保质期:12个月,产地:河南省郑州市,生产商:郑州市益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内经一路东、纬六路北2号厂房,服务热线:400-9929-893。 我局向涉案产品生产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协助调查函》并收到回函如下:1.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销售的“金皇菊”、“黄菊”是郑州益康食品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2.经我局现场核查该公司生产销售的上述产品为食用农产品。3.上述两款产品的工艺流程详见附件。 举报人提供的产品图片中可见27罐金皇菊内混有虫子,1罐金皇菊内混有头发,3罐黄菊内混有虫子。虽然虫体可能系种植环节自然残留,但当事人销售的涉案产品为罐装,不具备可挑选性,且不属于果蔬类产品及水产品,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豁免条件,本局认定涉案金皇菊、黄菊产品内的虫子、头发为异物。 当事人从郑州市益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金皇菊和黄菊,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义务。2026年3月18日当事人销售金皇菊28罐、黄菊3罐,单价均为19.99元,2026年7月2日,当事人为消费者退款,涉案产品货值金额619.69元,当事人违法所得619.69元。
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二)项,对当事人减轻处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1
2
西(四)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65号
2023年9月18日,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富卓花园广场地下一层、首层的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9月16日14时至16时单位处于营业期间,店内一层监控设备显示有工人使用气焊进行施工作业,存在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动火作业的违法行为,违反《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